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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硕士论文(收集5篇)

来源: 时间:2024-08-03 手机浏览

民法硕士论文篇1

关键词:创新型人才;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9-0236-02

2008金融危机的爆发宣告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全面失败,使人们认识到西方经济学其实只是人类经济学的一种,它并不能完全概括人类经济的全部实践,不是指导经济的唯一真理。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都大大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具有独特性的中国而言,其经济问题的有效解决、经济的健康运行只能依靠中国本土的经济理论。这给中国国民经济学的学科发展带来了重大的机遇。在知识经济时代飞速发展的今天,人才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和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加快培养创新型国民经济学人才已成当今高校的迫切任务。但是,我国的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教育体系却远远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现有的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究其存在的问题,以重新构建科学可行的创新型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1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机遇和挑战

1.1当前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机遇

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加快与世界经济的融合使经济活动的领域、形式不断拓展,因而对高层次经济方面人才的需求倍增。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因为拥有宏观视野和较宽的知识面而受到各级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具体的经济实体的欢迎,这使我国的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拥有良好的就业前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持续的高增长创造了世界经济史上的奇迹,但这一奇迹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所无法解释的,因而加快经济理论的创新,构建中国的宏观经济理论并以之指导中国的经济实践成为中国经济工作者所面临的迫切任务。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更使我国的教育主管部门认识到培养与中国经济实践活动相匹配的高层次国民经济学人才的重要性,相关的学科体系的改革正在进行,而国民经济学的学科地位也将得到大大的提高。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和实际经济活动及管理工作的强劲需求给中国的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带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各高校也开始加强国民经济学的学科建设。

1.2当前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面临的挑战

尽管拥有前所未有的发展前景,中国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却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是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人才的供给不足,在数量上无法满足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当前的国民经济学学科在1998年正式成为官方认定的高校研究生专业,其前身是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以西方主流经济理论为核心的经济学教育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而原有的以计划经济理论为核心的国民经济学教育成为边缘的学科,长久以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我国的高校中,无论是本科还是研究生层次的国民经济学专业的设置都很少,由此造成了国民经济学人才供给的短缺。二是国民经济学的学科定位不清晰。尽管国民经济学在我国已经被正式确立为一门经济学科,但是它与其他经济学科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问题并没有梳理清楚,形成了与其它学科分工不明确的尴尬局面,例如,是否应将财政学和金融学划归于国民经济学一直以来都存在着很大的争议。目前,虽然各高校纷纷建立了国民经济学专业,但对于这个专业如何建设、人才如何培养等方面的基本认识不同,因而各取所需。国民经济学专业好像变成了一个框,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真正具有国民经济学专业知识的教师严重不足,长此以往,国民经济学教育的发展会受到很大的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无法得到提高。

2当前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2.1生源质量有待提高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学人才的培养多集中在硕士研究生层次。全国国民经济学硕士点有50多个,而拥有国民经济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在全国只有9所,专业基础教育与高层次教育严重脱节。专业基础教育的薄弱,无法在数量和质量上使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生源得到保障。许多报考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的学生来自于不同的专业,薄弱的学科基础使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在有限的学习期间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补充基础理论和知识,因而大多无暇顾及科研活动的开展。而且,即使参与科研活动,也难以有所建树。

2.2培养模式陈旧,团队建设不足

当前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体系基本上仍沿袭80年代初的导师个人负责制的培养模式。这种传统模式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导师团队,缺乏集体智慧的碰撞使学生无论是在信息的获取,视野的拓展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提高方面都无法得到有效突破,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只能成为空谈。由此必须加强导师团队建设,加强导师之间,导师与学生之间的有效沟通,利用集体智慧提高整个团队的理论创新和应用能力,优化高层次国民经济学人才的培养环境。

2.3课程体系建设有欠科学性

当前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有欠科学性和严谨性,无法满足学科发展的基础要求。首先,由于国民经济学学科定位不清晰,缺乏对学科核心课程的统一认识,大多数高校的课程设置内容五花八门,随心所欲,并且很多情况下为迎合市场的需求和学生的就业而进行课程设置。国民经济学是一门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病中的应用性学科,强调宏观性、综合性、战略性、对策性和前瞻性。过多迎合市场需求和学生的就业需求而设置课程、不注重学生核心理论基础的积淀,使培养出来的人材很难对复杂的宏观经济情势做出正确的及时的判断并据此提出合理的对策。其次,学分要求太多。我国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3年,学分要求太多,使学生将过多的精力放在应付考试上而缺乏足够的时间进行相应的科研活动。再次,软件实验室建设不力,实验课程设置不足。当前市场对国民经济学硕士毕业生的需求是多元化的,如政府部门需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功底的政策研究人员,实体部门则需要动手能力强的操作人员。实验课程设置不足使学生们无法进行实际操作训练,动手能力的缺乏是毕业生无法满足实体经济部门的具体岗位的要求。

3创新型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

3.1构建基础教育,加强生源建设

为提高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的创新性和实践能力,必须有效地解决其生源质量不高问题。为此,拥有国民经济学硕士点的高校应及时拓展国民经济学本科专业教育,一方面可以为社会提供应用型人才,另一方面可以为国民经济学研究生教育提供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的生源,使学生在研究生阶段更专注于科研活动的开展,在创新性研究方面有所建树。

3.2整合师资力量,加强导师团队建设

国民经济学的宏观性、综合性和对策性要求集体智慧的集聚。由此,改变传统的“单人指导”体制为“团队指导”体制,加强研究生培养的导师团队建设势在必行。建设特长优势互补、专业知识强强联合的导师团队,可以有效整合各位导师在国民经济学不同研究领域的知识积累、前沿性思想、理论成就及实践经验,拓展学生们的研究视野,专业知识、发散性思维,为研究生培养奠定良好的基础。

3.3加强具有科学性的课程体系建设

针对当前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来自于不同的专业,其基础理论功底差距较大的问题,一方面可以考虑及时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另一方面可以根据专业基础的厚薄对国民经济学研究生们分为不同的培养类型(研究型和专业型)并据此设置不同的学制和课程体系。例如,研究型研究生的学制可以设定为三年,课程设置注重创新性学术研究;专业型研究生学制可以设定为2年,课程设置应注重基础知识的积累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的创新性科研能力又可以满足实体部门的人才需求。

3.4建立和完善研究生研讨会制度

为提高研究生们的科研兴趣和水平,应建立和完善研究生研讨会制度,定期举行研究生研讨会,例如,每周一次,这在很多高校已经有所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还应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将研究生讨论会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打破导师界限、年级界限和专业界限,由多位导师组成了研究生指导团队,共同公开组织定期研究生研讨会。通过专题讲座和研讨,可以开阔了研究生的视野,营造启迪智慧、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学术研究氛围。

3.5采取多元化形式,加强实践教学

要提高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的动手能力,必须加强实践教学。对于实践教学而言,可以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如可以加强软件实验室建设,开展校内模拟实训教学活动,也可以加强同经济实体或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支持研究生到校外现场实习,使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锻炼能力。另外要鼓励研究生们积极参与课题申请或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注重发挥研究生个人特长和才能,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参考文献

[1]刘瑞.国民经济学[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

[2]赵德海.新时期经济学研究生创新型人才培养研究[J].中国经济与管理科学,2009,(1).

民法硕士论文篇2

一、培养目标

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政法实际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审核录取制。

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实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审核录取制:面向符合条件的优秀硕士生(含应届和往届),实行审核录取的招生方式。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三、招生类别说明

博士研究生均需脱产学习,并将人事关系转至我校(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学校原则上不再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

四、招生计划

我校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单列(2013年招生计划为15名)。

五、报名条件

(一)统考博士生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的硕士生必须在初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5)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硕士生(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在办理准考证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

(1)报考法学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其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

(2)选择报考法学跨学科导师的考生,其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须为法学或所报导师指定的一个专业(报考说明见网站公告);

(3)报考法学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本科专业或硕士专业须与交叉学科之一相同(报考说明见网站公告);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条件:

满足(一)中各项条件的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3.获得所定向省教育厅的报考资格;

4.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现役军人报名条件: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我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12月10日

2.报名网址:gate.cupl.edu.cn/yzb或yjsy.cupl.edu.cn

3.报名程序:

(1)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用户;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3)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200元;

(4)网上缴费成功后,系统生成报名号,网上报名成功;

(5)关于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①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②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受汇款或转账。

③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机号并在入学前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保存好相关证明备查。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5.网上报名注册、交费成功后,由考生自行下载“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6.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政治理论考试免试。以“同等学力”报考者,一律参加政治理论考试。

7.准考证办理:

①时间:待定;

②地点: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③携带材料:有效身份证件、网上下载准考证。

七、考试(初试、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

2.初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考生须在考前2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3.笔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详细情况查询“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外语考试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含词汇和语法结构、阅读理解、综合、翻译、写作五部分组成,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2)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加试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日期:初试结束后一周之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

3.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4.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有效身份证件

(3)已盖章的准考证

(4)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需交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6)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政治审查表”;

(7)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导师、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材料,本人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材料;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设想与研究计划;

(9)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单为准)上独立发表的二篇学术论文。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原件。

对于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或不提供上述材料者,将取消其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八、健康检查

考生复试时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九、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国家招生规模数内,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录取名单应按照导师名下上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录取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

十、学制和培养

我校招收博士生均为全脱产,基本学制3年。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详见《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于2010年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详细情况请见《中国政法大学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纲要》。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按照各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

学校将根据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二年级、三年级时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

现将新生享受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享受奖学金的新生范围

(1)参加全国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并拟录取的考生,根据奖学金名额和初试、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是否享受新生奖学金。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新生奖学金的比例和金额

(1)新生奖学金,奖励比例为70%。

(2)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学费金额。

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下“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栏目(cupl.edu.cn/xsc/)

十二、公派出国项目

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将有机会参加公派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即可表明是否计划参加出国留学项目或联合培养项目。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计划参加出国留学项目和联合培养项目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语言能力方面的专门培训,并重点从参加培训的博士研究生中进行选拔。

十三、招生咨询和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

有关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二)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yjsy.cupl.edu.cn

研究生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邮编:10008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58908070,传真:010-5890807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Email:zfyz@cupl.edu.cn

民法硕士论文篇3

设计艺术学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时尚型。而当今又是个信息化大爆炸的社会,对设计艺术学硕士有更高的要求。探究型教学模式可以培养设计艺术学硕士的创新能力、主动能力、探索能力等等。理论课程在设计艺术学专业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将设计艺术学硕士理论课程的设置基于探究型教学模式,可以培养出更符合社会需求的设计艺术学专业的人才。

探究型教学模式的主要内容

1.探究型教学模式的内涵

探究型教学模式是指以学生为主体的一种教学模式,它是通过思考、讨论、实验、观察、阅读等途径去了解、发现并掌握相关原理、知识及研究结论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教与学的关系上,正确处理“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的辩证关系,重视发挥教师和学生双方的主动性,并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在课程设置上,强调各个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与融合,以培养全方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急速发展的综合型高素质人才。

2.探究型教学模式的主要特点

探究型教学模式具有教学氛围的民主性、课堂交流的多向性、学习主体的创造性、教学关系的统一性等特点。该教学模式有别于传统教学模式单向交流,它是教师与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叉交流关系。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原来的“从”的地位转化成“导”的地位,这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同时该教学模式有利于各种教学关系统一,很多教学模式不能协调教学关系,如讲授型的教学模式,它侧重教师而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启发型的教学模式虽然较讲授型的教学模式更注重学生,但学生在此种教学模式下缺少探索发现问题。自主能力较探索型的教学模式差。

3.探究型教学模式的基本结构

探究型教学模式主要体现在教学氛围的民主性、课堂交流的多向性、学习主体的创造性、教学关系的统一性。探究性教学模式包括了四个基本环节:设境与指要、自学与研讨、精讲与答疑、练习与总结。设境与指要是引导学生如何学习,自学与研讨是要学生主动探究知识,精讲与答疑是教师引导学生深化学习,练习与总结就是对知识的巩固与梳理。这四大教学环节,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相对独立却又环环紧扣、互为依存却也层层深入。

设计艺术学硕士理论课程设置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设计艺术学硕士理论课程设置的现状

国内设计艺术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理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多数院校按照二级学科,即设计艺术学专业来设置课程,造成研究生知识结构,过于专门化,缺乏对其他学科的学习,适应能力较差,除国家规定的公共基础课程外,各高校在理论课程的设置上也不尽相同。以天津美术学院为例,该校理论基础课开设较多,而且基本上为学位课。师范类院校则比较重视理论与技法的基础教学,如东北师范大学,在学位课中不仅开设了数量众多的理论课程,还开设了素描和色彩等基础课程。湖南大学开设的理论课程,与其他类型院校类似的课程,如《设计心理学》、《设计管理》等。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特色,推动特色品牌研究生教材精品,是树立研究生培养品牌的基础工作。对设计艺术学研究生培养,如果没能依据各自的学科优势拉开距离,凸显专业特色,开设课程的相似度高,不利于培养各具特色的专业人才。

2.设计艺术学硕士理论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我国设计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现代化,面向未来的适应改革开放及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高级艺术设计人才和高等艺术院校师资。”从课程设置的培养目标来看,设计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理论课程设置只重视培养技术表达能力、注重美感的表达思维忽视了创新能力、学习自主能力的培养和个性化、理性思维的培养,没有体现我国设计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在这种环境培养出来的人才最终将很难适应社会的市场要求。从理论课程设置的内容来看,在我国设计艺术学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中,除了一些最基础的理论课程,如《设计概论》《艺术概论》《美术史》《设计史类课程》外,其他理论课程所占比例少之又少。而且很多理论课程设置与本科生课程重复或脱节,有些在本科阶段开设过的课程,研究生阶段加上了“研究”二字,便继续开设,但理论课程内容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一些院校针对理论课程为研究生举办的学术讲座质量参差不齐,无法达到应有效果。此外,硕士研究生的理论课程大多数没有指定教材,通常情况下是由任课教师指定或自行编写,随意性大,这种方式缺乏审核过程。从理论课程的教法来看,鲜有创新教学方法。基本上都是授课+图片+(参观)+论文+部分闭卷考试=结业调查显示,在全部所学课程中,只有3%的学生认为最感兴趣且投入精力最多的是史论课程”,对于“最不喜欢的课程”,68%的学生认为是其他专业理论课(指公共基础理论课)。这些问题都警示我们,在理论课程的教学方面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也具有广阔的改革空间。

探究型教学模式应用于设计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理论课程设置中的意义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对硕士研究生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作了明确规定:“(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这就要求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科学研究能力或专业技术能力、创新素质。而课程的设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内容,所以设置科学合理的课程可以更好的为培养人才服务。而当前在理论课程设置上存在的问题,致使很多艺术设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连如何撰写论文的能力都没有,还有不少艺术设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历史文化知识缺、艺术修养和创新意识不够。艺术设计学专业需要很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创新意识的专业,离开了这两样,它就失去了生命和活力。

探究型教学模式是当代教育顺应社会对创造性人才需要的时代产物。其宗旨是在教学中激发、推动、引导学生主动、自觉、积极的投入学习,尤其是促进学生学会善于运用自己的智力去研究性地学习,从而获得知识,形成积极主动探究知识的意识和基本能力,形成创造性的综合素质。所以将设计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理论课程设置和探究型教学模式相结合,有利于调动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和互动性。针对设计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习理论课程总是力不从心,没有“兴趣”,积极性不高,参与性低,缺乏与导师互动。探究型教学模式是非常有效的,在理论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有利于营造学术平等,学术自由以及良好的研讨氛围,鼓励和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思维。设计艺术学的研究生与本科生教学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大部分的研究课题不一定有统一的答案,而往往是在几种答案中寻求相对合理的答案。这种教学模式更有利于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启发、互补互动,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研究课题在一定的理论高度上取得共识和共鸣,研究生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自信心则应伴随着课题研究的不断深入而逐渐增强。

探究型教学模式在设计艺术学硕士理论课程设置中的应用

1.理论课程设置的目标要注重学生创造性地培养

理论课程是研究生阶段的主要课程,占很大的比重,对硕士研究生的人才目标培养具有重要作用。人才的培养目标要与国家的教育方针、高等教育的总体目标相一致,人才目标通过教学目标来实现的,而教学目标具体有体现为课程目标,所以归根到底课程设置的目标是为人才的培养目标服务,为国家的教育事业服务的。我国设计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要求具有创新精神。李政道说过:“创新是科学和艺术的生命,是人类文明的动力。人类的文明精神也正是在人类不断创新的超越中积淀和发展的。”研究生的教学应善于将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当前很多学校理论课程设置更注重学生“术”的教育,注重学生技术表现能力和结构表达能力和一些基本理论知识等的培养。忽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致使很多学生上交的作品没有生命和活力。所以在理论课程的设置时要把创造性地培养作为目标之一。

2.理论课程设置的内容要与课题相结合

设计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理论教材非常少,远远满足不了学生的需求。所以有比要增加关于理论课程的教材。将理论课程与的“课题”研究相结合,课题的研究都是该专业领域最新问题的研究,能更好的反映该专业的变化趋向。因此,将理论课程的设置与课题结合起来,可以更好的把握设计艺术学专业的变化趋向。而课题的研究也不能由一个人来完成,需要导师和学生共同探讨和研究。而在整个过程中既发挥了导师的指导作用,由提高了学生的主动性和参与性,同时还激发了学生的探究意识。探究型教学模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有利于提高教师的素质,有利于提高教学的质量。与课题相结合的理论课程更有利于探究型教学型模式在教学过程中发挥其作用。

3.理论课程的教法要以探究型教学模式为主导

探究型教学模式创设了一种民主、和谐、宽松、活跃的学习氛围,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其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设计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理论课程的目标是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而理论课程内容的设置与课题相结合,这些都要求其教法要具有创造性、能动性和主动性;又因为当前的理论教学方法使不少设计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上课积极性不高,课后收获少。探究型教学模式为主导的教学方法,可以在采用开放式主题演讲、调查报告、头脑风暴等形式,可以在教学过程中老师的提出问题可以通过诱导学生去研究、探索、发现问题;然后引导和指导学生通过读、思、查、写等措施去解决问题;最后老师组织学生多途径、多角度、多层次去总结问题。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服装艺术系)

作者简介:伍魏,男,汉族,湖南邵阳人。1987年毕业于中国纺织大学(东华大学),获硕士学位,现为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服装系副教授,武汉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服装美学和现代设计理论的研究,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出版专著一部。

民法硕士论文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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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以下简称“软件所”),是一所致力于计算机科学理论和软件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发展的综合性基地型研究所。2017年计划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三个一级学科招收45名学术型学位博士研究生,同时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和方向详见软件所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端正;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为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同等能力人员的范围及其报考要求参见国科大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5、有两名计算机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申请;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申请。

(三)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软件研究所关于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报考。

(四)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按软件所《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办法》报考。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参见国科大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七)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应在报考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并征得同意。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博士生网报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7年1月12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普通招考工学博士(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在软件所通知时间内(具体以邮件为准),与软件所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接收与拟录取手续。

2、报名方式考生报考前需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然后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或“硕转博”,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3、提交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2017年1月23日前,将200元报名费及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到软件所研究生部:(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签名);(2)两名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书(推荐书模版可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3)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先提交学生证复印件);(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同等学力人员免交);(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或拟开展的研究计划;(7)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8)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考生已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及时交到研究生部。

三、普通招考选拔方式

(一)普通招考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外)将采取“申请-审核制”方式进行选拔,分申请、初评、综合考核三个环节。

1、申请:满足申请条件者应与报考导师联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后,在规定时间进行网报、提交申请材料。2、初评:软件所按学科专业组织专家组,集中审阅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按招生计划的2倍左右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未获准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其申请终止。

3、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辅以笔试、专业外语水平测试,必要时进行实践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时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研究生部)和政治理论。

4、初评时间:2017年2月13日—14日;5、综合考核时间:2017年2月27日-28日(暂定时间,具体以研究生部的综合考核通知为准)。

(二)普通招考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仍然采取统考方式。考试科目见软件所网页上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考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12日复试时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1、对于普通招考工学博士的考生,我所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结合考生体检情况等,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从中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硕博连读生转博考核与录取,按《软件所关于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进行。

3、直博生的考核与录取,按软件所《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及推免生面试办法进行。4、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五、收费及奖助学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博士生入学需缴纳学费。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经另行批准的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按原批复意见收取.国科大及软件所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支持优秀博士生潜心学习,较好地完成博士学业。

现行的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1)国家助学金(12000元/年·生,非定向博士生)、

2)国科大学业奖学金(分三档:10000、13000、16000元/年·生,缴纳学费的博士生)、三助津贴(生均不低于14400元/年·生)、软件所奖学金等(详见软件所有关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

六、违纪处罚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得超过8年。

民法硕士论文篇5

截止2013年6月,我校共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下的博士学位授权点124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0个。2014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约900人。其中专项计划招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收15人,其中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拟招收6人。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2014年我校将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开展博士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内容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原则上,我校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1名博士生,已招收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再招收普通招考的博士生(我校《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拟录取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导师名单》将于博士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pgs.ruc.edu.cn))。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2014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此,学校在招生和培养环节设立奖学金,专门用于鼓励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发展。

一、招生信息

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考生可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考生须自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下载《初试成绩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②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②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

(三)直接攻博考生的报考学院仅限于信息学院、理学院物理系、理学院化学系,报考条件请参见《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特别说明:我校部分导师对2014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跨学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等),请考生报名前仔细查看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目内的要求,以免错报。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8:00——11月25日下午17:00。

2、网上报名网址:pgs.ruc.edu.cn

3、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用户。

(2)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详见网报系统说明)。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

4、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1)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5、报考类别说明:

(1)非定向:全脱产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2)定向(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全脱产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

(3)校内在职:只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本校教师,与人事处签订服务期合同;

(4)在职定向(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不脱产学习3—6年(仅第一年在校上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2014年,在职博士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总招生人数的10%以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北京考生:2013年11月30日。

外地考生:2014年3月11日,具体时间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考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具体地点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1)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3)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详见第四款说明)。

特别说明: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普通招考及“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考生)均须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考核,不得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复试。

(三)交报名材料

1、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报考学院,具体要求请参见各学院网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微软雅黑,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提交的论文须由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复印件(详见第四款说明);

(8)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9)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核程序

(一)初试

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初试程序如下:

1、准考证下载:请考生于2014年3月13-14日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网址pgs.ruc.edu.cn)

2、与导师见面: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根据学院相关安排与导师见面。

3、初试日期:2014年3月15-16日。

4、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考生须在考前两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5、初试内容:

(1)外国语(不含听力):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内的说明。

(2)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外国语初试免试说明:

报考我校财政金融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理学院物理系、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的考生,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外语初试(其外语初试成绩均视为合格,不计入最终的初复试加权成绩中)。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英语

①托福(TOEFL、满分120分):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90分及以上;

②雅思(IELTS、满分9分):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5分及以上;

③GMAT(满分800分):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00分及以上;

④GRE(满分1600分):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1200分及以上;

GRE(满分340分):成绩310分及以上;

(2)俄语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二级及以上;

(3)日语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一级及以上;

(4)德语

德语语言考试(TestDaF):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四级及以上;

(5)法语

法语水平测试(TCF):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400分及以上;

7、初试成绩查询: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考生于2014年4月初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

2、复试日期:2014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复试内容:

(1)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③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

④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

5、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到各学院报到、参加复试。

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对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上旬。

六、学习年限

哲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和当代中国史专业、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各专业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除上述学院、专业外的其他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七、学费标准

我校所有类别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生·学年。

八、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pgs.ruc.edu.cn

院系联系方式:pgs.ruc.edu.cn/articleWeb?article.id=87&category.id=14

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学院,邮编:10087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3年初公布的新一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9个学科排名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位居全国高校首位,排名第一的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位。

截止2013年6月,我校共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下的博士学位授权点124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0个。2014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约900人。其中专项计划招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收15人,其中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拟招收6人。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2014年我校将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开展博士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内容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原则上,我校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1名博士生,已招收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再招收普通招考的博士生(我校《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拟录取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导师名单》将于博士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pgs.ruc.edu.cn))。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2014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此,学校在招生和培养环节设立奖学金,专门用于鼓励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发展。

一、招生信息

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考生可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考生须自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下载《初试成绩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②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②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

(三)直接攻博考生的报考学院仅限于信息学院、理学院物理系、理学院化学系,报考条件请参见《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特别说明:我校部分导师对2014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跨学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等),请考生报名前仔细查看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目内的要求,以免错报。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8:00——11月25日下午17:00。

2、网上报名网址:pgs.ruc.edu.cn

3、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用户。

(2)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详见网报系统说明)。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

4、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1)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5、报考类别说明:

(1)非定向:全脱产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2)定向(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全脱产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

(3)校内在职:只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本校教师,与人事处签订服务期合同;

(4)在职定向(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不脱产学习3—6年(仅第一年在校上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2014年,在职博士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总招生人数的10%以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北京考生:2013年11月30日。

外地考生:2014年3月11日,具体时间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考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具体地点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1)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3)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详见第四款说明)。

特别说明: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普通招考及“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考生)均须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考核,不得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复试。

(三)交报名材料

1、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报考学院,具体要求请参见各学院网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微软雅黑,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提交的论文须由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复印件(详见第四款说明);

(8)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9)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核程序

(一)初试

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初试程序如下:

1、准考证下载:请考生于2014年3月13-14日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网址pgs.ruc.edu.cn)

2、与导师见面: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根据学院相关安排与导师见面。

3、初试日期:2014年3月15-16日。

4、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考生须在考前两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5、初试内容:

(1)外国语(不含听力):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内的说明。

(2)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外国语初试免试说明:

报考我校财政金融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理学院物理系、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的考生,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外语初试(其外语初试成绩均视为合格,不计入最终的初复试加权成绩中)。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英语

①托福(TOEFL、满分120分):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90分及以上;

②雅思(IELTS、满分9分):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5分及以上;

③GMAT(满分800分):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00分及以上;

④GRE(满分1600分):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1200分及以上;

GRE(满分340分):成绩310分及以上;

(2)俄语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二级及以上;

(3)日语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一级及以上;

(4)德语

德语语言考试(TestDaF):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四级及以上;

(5)法语

法语水平测试(TCF):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400分及以上;

7、初试成绩查询: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考生于2014年4月初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

2、复试日期:2014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复试内容:

(1)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③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

④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

5、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到各学院报到、参加复试。

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对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上旬。

六、学习年限

哲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和当代中国史专业、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各专业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除上述学院、专业外的其他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七、学费标准

我校所有类别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生·学年。

八、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pgs.ruc.edu.cn

院系联系方式:pgs.ruc.edu.cn/articleWeb?article.id=87&category.id=14

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学院,邮编:100872